魏微:我们每个人的一生都是一场“魔幻现实”|未来荐读
第四届冯牧文学奖受奖辞
(2016年5月7日,北京)
非常意外能够获得冯牧文学奖,首先我要感谢评委的好意,在我沉默寡言那么些年之后,还能授予我这样一个重要的奖项。我是不久前才知道,冯牧文学奖是授给青年作家的,可能法定年龄上,我今年是作为青年作家的最后一年,那么这个奖对我来说,就有点送行的意思,是安慰,也是告别,意思是说,再见了,希望你一路走好。
在准备这篇发言稿的时候,我顺便回顾了一下自己的写作,1997年在《小说界》发表作品,距今已经二十年了。可能在座中有一些是我的同龄人,可能我们有一个共同的感受,就是搞不清这二十年我们是怎么过来的,好像每走一步都很清楚,但是笼统地回头看,就会有一种云山雾罩的感觉,心灵、耳目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,懵懵懂懂看不清自己的来路。我常常有一种感觉,就觉得我们每个人的一生,从细处看都是很清晰的,呈现了一种具体的、类似现实一样的存在,但一旦从整体上来把握,就会显得很抽象,有一种魔幻感。总体上说,我认为我们每个人的一生都是一场“魔幻现实”,细部是真实的,整体上显得很魔幻。
我有时候看到人的衰老,就是二十年前他是什么样子,现在又是什么样子,就是仅仅是面容的改变,我也会感到很惊奇,很难过。我想这是因为时间,我对于时间的敏感可能是与生俱来的,虽然我每天都在浪费时间,有时我想,时间也是很迷人的,它笼罩万物,改变万物,它构成了我们人生的所有困扰,就是那种线性的存在,使我们完成了生老病死。可能像这样迷人的、不可解的存在,我们只能用来浪费,一边浪费,一边体悟。
遗憾的是,我并不是一开始就意识这一点的,我年轻时在写作上,大体上是清楚有力的,也有说是温绵无力的,无论如何,那时我的眼睛是向前看的,偶尔回头看,看到的从前也是片断式的,我认为片断式的写作并不难,难的是,等我到了四十岁左右,我突然生出一种本能,也许是欲望,愿意从总体上去把握一些事物,好像那时,我的视野突然打开了,能看到更远的地方,能感到那种整体性,当我试着去描述这种整体性时,我发现自己还不具备那样的能力。我是后来才知道,我这是进入中年了。
中年人的状态并不是懒散、疲沓,而是进入更广大的时空后,随着肉身沉重,很无奈的,带来了心胸开阔,视野开朗,伴随着这种开朗的,是人置身于复杂事物里,面对人生、人世、命运时的那种左右摇摆,犹豫不定,一切都是混沌的,是看到细部就没有整体,展望远方就没有细节,是软弱,无力,一声长叹,是那种苍茫感。
多年来,我竭尽所能要把这种苍茫感植入我的文字,但太硬了,我并不满意。我想我还没有找到恰当的表达方式,就是那种水到渠成的,是从我的生命里、胸腔间自由呼出的气息,通过我的手指,变成的那种自由自在的文字。我认为我一直在努力,虽然我看上去沉默不语,——顺便说一句,我从不认为沉默是值得赞许的,在任何时代,沉默都是有风险的,是要付出代价的,尤其在我们这个众声喧哗的时代,每个人都在试图发出声音,在涮存在感,生怕被人忘记,由此带来的一个荒谬的事实是,所有人都在被他人忘记,弄出再大的声响,哪怕再大的悲剧,不消一两天也会被淹没,被忘记,被娱乐。大体而言,我们这个时代,是每个人都在发声,事实上是没有声音的;每个人都在涮存在感,事实上没有人存在过。就这一点而言,我认为沉默至少是可贵的,因为它没有制造噪音,虽然它同时也是一种病,一种很可怕的,很执拗的,大浪淘沙之下不惧怕被淹没,事实上最终也还是会被淹没的一种病。
再次感谢评委的好意,我很惭愧,这些年我写得太少,得到的太多。并不是因为懒惰,也许说到底还是因为偷懒;我今天说出来的不是我想说的,我真正想说的一下子无从说起;无论如何,我会一直努力。再次感谢,谢谢大家!
1.
城市文学在中国的界定有些模糊,似乎不能照字面理解,以城市为背景的小说就叫城市文学。比如我读卡佛、福特的小说,就不以为自己是在读“城市文学”,——关键是气味,倒不在于他们写了什么。他们写的是城市,城市里的小人物,孤独,卑微的生活,疏离感……像这一类的文学,倘若以“城市文学”罩之,悖于我们的一般想像。只能说,他们写的是某一类现代人的生活,不管这个人住城里还是住乡下,他们总归是现代人,差别不大的。
我疑心欧美文学并没有城乡之分,他们因为城市化比较发达,城乡差别基本被抹掉了,不像中国这样泾渭分明,因此我读他们的小说,很难读出城乡的印象,——俄罗斯倒是有的,在于他们的现代化程度和我们一样简陋,莫斯科本是一个大乡镇,郊外是田野,平原,森林,扎花头巾的姑娘;彼得堡的情况有点不一样,它比较现代,因为是穷国家的富城市,所以纸醉金迷的一面很容易凸显,给人一种触目惊心的印象。
我们对于“城市文学”的印象正是这样建立起来的,因为穷,对于城市只有一种想像,那就是灯红酒绿,莺歌燕舞,这当然是无知和偏见,但说到底,还是整个国家的乡气。无奈的是,百余年来这个印象已经根深蒂固了,成为我们对于“城市文学”一个心照不宣的界定。
这个界定带来的一个最大问题,就是大家写得很“像”,无论是城市文学还是乡土小说,很容易就落入一个窠臼里,其实是思维已经僵化了,尤其是乡土小说,围绕它的关键词脱不开贫困、苦难、怀乡病……我在想,是否还能有别的表达?无庸置疑,苦难是中国乡村的重中之重,但即便直面苦难,扎根于苦难,写的时候恐怕还是得脱身其外,以获得一个全局的观照。再者,苦难本身已经很重了,除非我们想写苦情戏,赚人眼泪,否则的话,姿态上还是要留心,我的意思是,写作不必太坐实,可以超拨一点,冷漠一点,这不全是为了间离效果,而在于,写作最本质的意义是要给出新鲜的表达,避免八股调。
很惭愧,我自己没有经历过苦难,也因此,我的这番局外人的观点很容易被诟病。以我的设想,一个“苦难”中人,他的境况可能不比我们想像的那样凄惨,他大抵是麻木,麻木的意思,就是和正常人没什么两样,每天吃饭,睡觉,干活,机械地活着,不思考;他可能忍饥挨饿,这在中国人就是最大的苦难了,但偶尔觅食得手,他也会欢喜雀跃。他可能会生出希望,以为自己只是暂时的逆境,这样一来,他的日子就会有“光”。再不济,他可能会绝望至死,临死前的那一瞬,他必定有超脱解放的感觉,憋了一生的委屈和怨气,从高处那么一跃,那未尝不是一种自由飞翔?
安娜·卡列尼娜的死就是这样,当然她都算不得苦难,她是爱情失意。她最后钻进车轮底下,完全是灵感迸发。一开始她没想死,虽然过得并不好,时而麻木,时而疯狂:吵架,道歉,再吵架,可是除此之外,她也没泯灭希望,想着一切会好起来的。尔后她就死了,主动的,也是灵机一动的。托尔斯泰有苦难情结,可是即便如此,他写到安娜之死时,仍然是很克制的,没有恣意渲染。安娜灵机一动去赴死,自然会削弱故事的悲剧性,但也因此更贴近了人性,使得这篇写于十九世纪的小说,意外地散发出二十世纪的光芒。
说到死,扯一点不相干的。那年我在成都,是汶川地震以后的事了,一早上起来,突然听到天打雷劈的一声巨响,接着是天旋地转,家俱跳舞,——当然是地震,但又拿不准。又听得走廊上一阵吵嚷,我便跑出去找同伴,那人还在房间里疑惑,我们先议论一通,这才跑到窗口探情况,只见楼下全是人,裹着床单,穿着睡裙。我们激动得大叫一声,又开心又害怕,那心理是,好歹地震了,让我们碰个正着。后来我们下楼避难,电楼坐不得了,只能走楼梯,也是一边走,一边笑,新鲜得要命。当然没死成,其实死了也就死了,大抵是一瞬间的事,家人朋友可能会觉得痛苦,但作为当事人,是有很多更复杂微妙的体验的,要轻于痛苦。
我的意思是,置身于危境、苦难之中,实在有太多迥异的反应,怎见得一个苦字了得?不妨说,苦难具有主观性,是我们这些坐在书房里的人施舍出去的同情心,在我们是一厢情愿,在他们是冷暖自知。
我一直以来的观点是,好的文学从来不在写什么,就是写苦难,也得看怎么写,一在观念,二在完成度。中国的小说尤其是乡土小说,因为观念陈旧,土味太重,我已经很多年不读了。其实土味有很多种,但在中国,最后弄得只剩一个苦味,这当然关涉一个民族的过往,苦难成了集体记忆,但用之于文学,我还是觉得作家不力,不愿动脑子,少有新发现。或许这些年有所改观?
2.
这篇写的是城市文学,却先把乡土文学写了许多,实在是,它们是中国文学的双生姊妹,这个感冒,那个就会咳嗽。也就是说,乡土文学存在的问题比如同质化,城市文学也不能避免,当然内里会有区别。
前面说过欧美文学没有城乡之分,比如我读福克纳,读来洋气得很,他被称作“我们伟大的乡下人”,可是这个乡下人的文字里竟不闻一点尘土气,他当然写了尘土,几乎全是尘土,是观念拨高了它,使它升腾,而不是弥散在我们的眼前、鼻下。
与此相映成趣的,是美国所谓的“城市小说”——暂且这么说吧——像前边提到的卡佛、福特,读起来却是尘土味十足,有点像城乡结合部的。当然他们是从生活低处写起,底层人,酒鬼,像永远的阴天,又像是地板上一嘟噜毛发,不干不净,无从说起。
较之卡佛,福特的主人公算得上中产阶级,但一样慵懒无聊,一地鸡毛。他的场景多是打牌,喝酒,聊天,钓鱼,尔后发生了一点小事情,也许啥事没有,只是心里有些小翻腾,尔后便回家了。
美国还有一个作家叫耶茨,在中国较少被提及,我的感觉是,写得好过卡佛、福特,虽然也还是一个路数的。我近来读欧美当代小说,总不大起劲,他们属于无事的小说,文明社会大抵是这样,衣食不愁,只有孤独。这一类题材写多了,其实也还是滥调。
反倒是印度、拉美等国的小说,写当代生活的,读过起可叫一个繁华热闹。他们是粗俗,欢乐,穷人,新贵……杂七杂八全一锅煮了。其实一样是尘土飞扬,但这个尘土我又喜欢了,在于他们整个的社会环境是蓬勃上扬的,热气腾腾有股俗世的味道。乱是真乱,但乱世之于文学有一个好处,就是一觉醒来,你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些什么,有恐慌,有期待,这一点很像当下中国,但中国的小说,或许我是太熟的缘故,总嫌里头拐弯抹脚的地方处理得太粗陋,回味不足,大而化之不如读印度、拉美来得新鲜亲切。
总之欧美文学走到今天这一步,因为社会生活的井然有序,精神上反显活力不足,有一股精致的萎蘼气。他们的小说是往内心走,大抵是,除了内心他们再没别的了,躲在一间小屋子里,灌点酒,内心突然放大了,觉得人生的无聊无趣。——全在想像之中,没有一点意外。倘若是中产阶级妇女,相夫教子之余,她能做出最叛逆的事就是一夜情、婚外情了,像爱尔兰作家吉根所写的,一个良家妇女总想出轨,有一天她就借出门买菜的机会,搭上了一个陌生男子,两人开了房,欢娱之后,这个人绑了她,使她不能按时回家。
一个很老套的故事,结尾有些意外,然而就连这意外,也是小说的意外,是在我们想像之中的。就故事而言,欧美国家是再不能供给我们新东西了,就比如婚外情,在欧美或许还算得上事情,可是在中国,因为人人都在婚外情,且很少有负疚感,怎样处理这一类题材,使它陌生化,对我们确实是个难题。
又比如萎蘼这样的情绪,在中国也不乏见,现今中国有两种集体情绪,一个是萎蘼,一个是亢奋。相对来说,我身边萎蘼的人多一些,一样也是躲在一间小屋子里,灌点酒,觉得人生摇晃;心里爬满了无数寂灭的小心思,——但在这寂灭之外,窗外是“过山车”一般的热闹世界,充满了紧张,尖叫,有人一跃而起,有人跌入谷底……因此我读这一类的中国小说,实在比读卡佛更有味道,不在于写得有多好,而在于我们喧闹的背景,把寂灭衬着,托着,像过年时一个人站在阳台上,听爆竹声,看烟花灿烂,而身后的屋子是黑着的,惟有此景,那繁华才是真的繁华,那寂灭也是真寂灭。
卡佛的小说,我读来总嫌他色调灰暗,温吞水一般,究其然还是他们的社会底色,稳健单一,形不成鲜明的反差。他这些年在中国红得发紫,成为人嘴边的一道菜,我读来总觉泛泛。也有人说他是“极简主义”,大意是,语言简利,常有留白处,能造成某种回味。但一般而言,读外国小说,因为中间隔了一个语言转换,我们大体上只能读他的故事,读观念,读技法,至于语言上的低徊微妙,那是翻译小说给不了的。
比如亨利·詹姆斯的小说,在欧美算是评价很高了,他被称作“小说中的莎士比亚”,以语言精妙著称,那年我买他的《黛西·米勒》来读,这篇算是典型的“城市小说”了,写一个十九世纪的美国女孩子,怎样混迹于欧洲上流社会,当然有情爱,但我读着却味同嚼蜡。比较了两个译本,大抵无关译者水平,——其实有一种文学,翻译就该知难而退,敬让三分。
亨利·詹姆斯是现代小说的开创者,自他那一辈起,欧美文学玩了一百多年的现代派,那些连他们自己都目眩的各类思潮、主义,闹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,文学上的形式探索到了极致,其实等同于空虚,好在他们有两次世界大战打底,无数人的死亡,几代人精神上的灰飞烟灭……这些都是实垛垛的,和他们的思潮、形式探索打成一片了。整个二十世纪确是欧美人的世纪,什么都是他们的:光荣,梦想,繁华,罪恶……就连文学也是他们的。
现如今,他们天下太平,每个人都各归其位,现代派也陷入了颓势,回归了讲故事的传统,比如卡佛们,可是卡佛们能讲出啥呢?事情不在他们那边了。
当代欧美文学的活力,我能读到的,倒是一些外来移民赋予的,比如胡诺特·迪亚斯,他是多米尼加人,后移民美国。《沉溺》当可看作是他的个人自传,由十个短篇组成,起头是一个小男孩回忆他在多米尼加的童年,后来,他们一家人来到美国,发现先期赴美的父亲已另组了家庭,他们含而糊之就这么过着,住在新泽西的一条小街上,周围都是有色人种,嘈杂,纷扰,贫穷,可是穷孩子一样也得过青春期,也有性意识……完全不同于卡佛的消沉,这本书是少年人的小清新,然而又不止于小清新,它也安静,忧愁,五味杂陈。同样是底层生活,可是由这“外国小孩”的眼睛一照,格调全不一样,美国生活重又变得色彩斑澜了。
这本书令作者暴得大名,被誉为“当代美国里程碑式的作品”,想来老美也喜读这一路的,等于是找到一个新角度来看自己,惊喜于自己早已疲沓的身体竟也如此年轻、轻盈;又像是一大清早推门开窗,看到了几十年不曾看到的绿树、鸟虫,感动于自己是真正活着的。
另有一部长篇《2666》,不知迷倒了多少读者。作者波拉尼奥也是南美人,长期住欧洲。他写了英法等国的四个文学教授,三男一女,在一次国际会议上认识了,成了好朋友。他们常常通电话,法国人打给英国人,英国人打给西班牙人,一来二去他们恋爱了,也就是说,三男爱一女,女人也爱他们,总之花里胡哨,绕来绕去,最后她把他们一个个全睡了。有一天深夜,他们打车走在伦敦的一条街上,车里他们谈爱情、吃醋、博尔赫斯的迷宫理论……这时搞笑的一幕出现了,司机是个巴基斯坦人,听明白了这几个狗男女的关系,悲愤地骂了声“婊子”。是的,婊子,母狗。他请他们下车,那自然是,他换来了几个大学教授的一顿胖揍,打得他昏倒在地,然后开着他的车四马奔腾。
真是精彩的一幕,用得上金圣叹评《水浒》的词“绝倒”,最绝的是那个巴基斯坦人,他那异域人的眼光和思维,对于彼此都是刺激。移民问题困扰欧美社会时来已久,但对于文学未必就是坏事,它是一粒石子砸向湖面,搅得平静的他们一阵水花四溅。
中国的“城市文学”需另当别论。它是比欧美更像欧美,繁华,热闹,斑斓……好像一间花团锦簇的大房子,里头觥筹交错,欢声笑语,许多娇俏人物,眼风流转。——这许是多数中国人心目中最理想的生活了:物质,温暖,饮食,男女。
城市生活当然不止这些,但城市生活最动人的一面也在这里了,从古至今,我们的文学在这方面给予太多的表现,比如杜牧的“十年一觉扬州梦,赢得青楼薄幸名”,能想像他在扬州的那些年,放浪形骸,美酒妇人。从前的文人大抵都是这样生活的,尤其是寄居扬州、南京这样的城市,那简直荤得很。
南京现在是落了些,有一股落脱气。他们的文学当然是各种滋味,但不知为何,总给我留有一个小杆子走在街头,无所事事的印象;粉气是没有了,在文字里,对姑娘也不能说没兴致,那也要看他高兴不高兴。安静,内向,手抄裤兜,摇摇晃晃;有时会抬头看天,很认真的,其实什么都看不见。是有那么点萎蘼气,但说到底也无所谓,像一个人铅华洗净,把从前的家底败光了,一切全忘干净,但毕竟又是经过那一遭的,因此看什么都随随便便。
南京这城市,是直到国民政府建都此地,着意抬它,大兴土木,都不能改变它的落寞气息,它是左推右挡,风头让上海抢个干净。这百余年来,它其实是变了许多,少了脂粉,多了倦怠。它的某一类小说也是这样,和这个城市贴得很近,类似于卡佛的味道,但卡佛是僚倒,文字里有一股寒窘气,南京是没有的,它是只有清寒,没有窘迫。有时我会突发其想,倘若杜牧等地下有知,看到子孙后代这副模样,估计是要叹气的。
我这些年读南京少了些,依据的还是十几年前的印象。其实十几年前的南京也未必这样,但不知为何,我会坚持这一印象,并以为这是对的。
北京的小说,就近的是从王朔开始,他事实上建立了一个传统——耍嘴皮子的传统。当然,北京从前也有“京油子”一说,但落在文学里,王朔是肇始者。这一路的小说,感觉也是王朔写得最好,特征上做到了极致,痞,油,但内里很清纯,是既腼腆又忧伤,而这些,又都是他们唾弃的,因此越发唾沫横飞,只顾语言上耍飞刀。借用评论家的说法是,他是给小说世界带来了一个新形象。这一点是很了不起的。他出现在三十年前的中国,姿态上飞扬跋扈,效果上惊世骇俗,是改变一时风气之人物。
这两地的小说,南京内向,北京外向。南京关涉人的精神状态,笔调冷淡游离,是现代小说的味道;北京诉诸青春成长,语言上神采风扬,可能更招读者待见。
好了,终于说到上海了。本来写这篇文章,逃不过是要谈上海,谈金宇澄的《繁花》。这篇小说毫无征兆地出现在2012年,是有点“神使鬼差”的意思,或许奇迹的诞生都是这样,悄没声息地潜伏,突然间暴发,——金老师确实潜伏了二十年,但问题在于,他常常忘了写作这回事,他的职业是编辑,写作不是他的责任。他这篇小说甚至不是为了发表,而是有话说话,先贴到网上跟读者分享,结果读得网友一片倾倒,尔后才传入文学界,同样令我们欣喜若狂。
确实是有话说话,无话搁下。若非如此,话就不会说得这么漂亮;当然也有一种可能,一搁二十年,就是有话也懒得说了,或是无力言及,那也没关系,有时沉默也是一种尊严,免得啰里啰嗦,让后辈晚生觉得厌恶。金老师的这二十年,想必活得逍遥自在,平时读点闲书,逛逛街市,或者跑到苏州、常熟一带喝点小酒,像古往今来的一切江南文人,最要紧的是要活得漂亮,哪怕过完即忘。
我的估量是,许多事金老师怕是忘了,可是那一天适逢他心情不错,于是跑到电脑旁捣鼓捣鼓,开了个头,发现自己武功尚在,一招一式,自由飞舞;激动之余,难免就会想起从前的那些赏心乐事,诸如常熟雅集,这是书中写得最精彩章节之一。我能想像他写作时的眉飞色舞,十个手指敲在键盘上的此起彼落,那真是人生最畅快时刻,是神魂附体,得了神助。但这有个前提,就是神只帮助真正生活过的人,不拿腔作势,不咬牙切齿。他需有一种投身生活、随波逐流的勇气,哪怕被淹没了他也不拚命,不慌张,这时神就会看上他,说,就是你了。
我是一口气读下来的,中间几次换气,便是跟焦急地等在电话旁的金粉(金宇澄粉丝)交换意见,两人是未语声先笑,绝倒在地。地道的上海味,方言体,话本,文革和改革开放交叉闪回,青春,成长,败落,风月……全懂,全懂,妙不可言。
确实,读中国小说是“懂”,但你不能概述故事,它的最精妙之处是在细部,能体贴到每一个毛孔。上海着实是个很奇怪的城市,西化得最厉害,个个都是摩登人物,但在文学上,却是中国味保持得最醇厚,以前是张爱玲,现在又出了个金宇澄。这两人都算得地道上海人,举手投足,字里行间,味道十足。
因此谈城市文学,最后还是要落到上海身上,它提供了我们对于城市文学的经典想像,那就是繁华,热闹,风雅,微妙……是“眼看他起高楼,眼看他宴宾客,眼看他楼塌了”,——关键是楼塌了,这是它的底色,或者通向结局。《红楼梦》和《金甁梅》都是这个意思,张爱玲也是,《繁花》的女主人公李李,一个活色生香的女子,最后也落了个皈依佛门。
这便是中国味,越往繁盛里写,越是虚无空寂。本来也是,饮食男女乃中国人最爱,许多人恨不得一生住在里头,四仰八叉,被它包裹;但当真住进去了,时间一长,难免看空。这是典型的中国人的世界观,它的许多世情小说也是这样,皮相上写得繁华细密,骨子里直指冷寂孤凄,也就是说,越繁华越虚空。
我们对于“城市文学”的印象正是这样得来的,并不全因为穷,以为城市止于灯红酒绿,也是历来就有这传统。唐诗宋词里有太多关于声色犬马的描述,它们直指长安、杭州、扬州、南京这样的大城市,奢靡之后落得一场废墟,这一类作品史称“咏史”或“怀古”。我疑心城市文学正是这样起头的,先从诗词开始,然后转入世情小说。及至近代,国家落了,上海崛起,豪气得直冲云霄,其奢华直逼纽约、伦敦这样的国际大都市,因此城市文学的根脉又移到上海得以延续,直到今天。
城市文学只能这么泛泛谈谈,选了京沪宁三个城市,在于这三地的文学比较集中且各有风格,但难免会遗落一些“另类”:地域色彩没那么明显,却带有典型的都市狂欢和靡废气质的作品,像《啦啦啦》和《我与王小菊》,这两篇是这类作品的顶极,因为篇幅关系不能展开说了,就此打住。
(本文原名《漫谈城市文学》)
本文已获得作者授权。
魏微,女,生于1970年。毕业于南京大学中文系。1994年开始写作,迄今已发表小说、随笔一百余万字。作品曾登1998、2001、2003、2004、2006、2010、2012年中国小说排行榜。曾获第三届鲁迅文学奖、第二届中国小说学会奖、第十届庄重文文学奖、第九届华语文学传媒大奖·年度小说家奖及各类文学刊物奖。部分作品被译成英、法、日、韩、意、俄、波兰、希腊、西班牙、塞尔维亚等多国文字。现供职于广东省作家协会。
青鸟
作者:[比利时]莫里斯·梅特林克
译者: 宋志俊
定价:16.80元
出版社:浙江大学出版社
出版时间:2014-1
梅特林克的《青鸟》问世距今已逾百年,但岁月的尘埃遮掩不住它所发出的理性光辉。今天读起来仍如当年诺贝尔文学奖授奖词中所说的那样,“把我们引向至高的境界并紧扣我们的心弦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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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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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期编辑:傅锐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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